一、受理项目: 1、2021年度首次新增纳入光明区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。 2、至申请时间,企业持续纳统一年以上,且仍在库纳统; 二、资助标准:一次性10万元奖励。 三、受理时间:2023年3月16日至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