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息来源: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
各相关企业:
根据我区相关文件精神,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项目,相关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内容
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。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给予成长奖励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。
2.企业2020年以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,且连续在宝安区统计局“四上”企业库内。
3.企业2020年、2021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%。
三、支持强度和方式
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%的给予30万元奖励。
四、申报程序
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、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。
(一)网上申报
系统预申报时间:2022年9月7日-9月9日
系统正式申报时间:2022年9月10日-9月23日
(二)纸质材料受理
时间:2022年9月12日至9月23日
(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)